芜湖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 王世宁 冯光宇)11月27日,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有关情况。
据介绍,为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国家层面已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共同参与,旨在强化央地协同,构建国家、省、市、区县“四级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打通金融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
就芜湖而言,市级层面,已建立市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芜湖金融监管分局派员参加,负责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做好指导督促。区县层面,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自贸区芜湖片区均已建立工作机制,并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企业走访。银行层面,各银行机构均已建立工作机制,并成立工作专班,调动行内资源,优化贷款流程,减少“等贷”时间,主动及时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如何开展?芜湖将着力形成“两个清单”。首先是开展走访形成“申报清单”:区县作为工作机制的关键和主阵地,要由工作专班组织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工商联等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全面摸排辖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初筛形成“申报清单”。对照审核形成“推荐清单”:按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等5项标准,各区县工作专班对“申报清单”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清单”。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推荐清单”推荐至银行,银行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按照授信审批条件自主决策,原则上在收齐企业申报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确保应贷尽贷、能贷快贷。
小微企业只要是合规经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用状况良好,同时有真实的融资需求,贷款用途合规,均可申请获取融资支持。融资申请渠道有三种:一是联系市级或属地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芜湖市工作机制办公室0553-3850739);二是联系银行机构;三是通过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站)填报融资需求等信息,也可以登录芜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线上选择金融产品。
特别提醒的是,各级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不委托任何贷款中介办理贷款业务,银行不收取除利息以外的任何手续费。请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融资,如发现不法贷款中介违规介入并收取费用,请及时向各级工作机制办公室投诉举报。融资申请中,谨防各类电信诈骗和违法金融服务活动,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