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江北新区西湾花园14-2#和14-3#地块商品房团购公告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发布江北新区西湾花园14-2#和14-3#地块出让公告,为加强江北新区保障性住房储备,经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同意,我公司将团购江北新区西湾花园14-2#和14-3#地块商品住房作为人才储备房源。根据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现发布以下团购公告。
一、团购交易对象
团购商品住房交易对象确定与江北新区西湾花园14-2#和14-3#地块土地出让结果挂钩,即谁竞得江北新区西湾花园14-2#和14-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公司则向该竞得者团购其在西湾花园14-2#和14-3#地块开发建设的总建筑面积的95%的商品房。
本次团购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在我市房地产开发和建设领域存在逾期交付二个月以上情形的建设单位或主要承建方(含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若经查实存在以上情况的,我公司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团购协议,其交纳的团购意向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团购协议的,按团购协议约定处理。
二、团购标的
我公司将团购江北新区西湾花园14-2#和14-3#地块内总建筑面积的95%的商品住宅,总面积约194000㎡。(最终设计方案上市规委会之前需经团购方审核认可)。
三、团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团购单价7260元/㎡,总团购面积以相关部门规划审批和最终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面积为准,最终团购总价款以实际的产权测绘面积为结算依据。
(二)团购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1.项目整体达到正负零并取得全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支付总团购房款的10%;
2.项目整体完成封顶,支付总团购房款的20%;
3.项目整体办理综合查验备案和交付,支付总团购房款的60%;
4.完成项目初始登记证移交6个月内,支付总团购房款的9%;
5.项目移交后三年为质保期,期满支付总团购房款的剩余1%。
四、团购房、公建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事宜
1.乙方取得土地后,由乙方具体实施该项目,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向乙方支付相应团购房款。
2.建筑材料使用及相关要求
(1)水泥:海螺牌水泥;
(2)钢材:原则上使用马钢、沙钢、武钢等大厂钢材,供应不足时,马鞍山长江、南京雨花、六安钢铁等可选;
(3)推拉门窗使用铝合金门窗,玻璃使用双层中空玻璃,门窗铝型材品牌原则上使用亚铝、南平、凤铝、坚美、栋梁、伟业、海螺等中高档材料;
(4)内墙涂料使用环保亚光涂料,品牌原则上使用多乐士、立邦、华润、三棵树、紫荆花、嘉宝莉等中高档材料;
(5)外墙保温做法参照江北新区其他团购房标准,外墙饰面采用真石漆或天然石材,真石漆品牌限于三棵树、多乐士、立邦、华润、嘉宝莉、紫荆花、固克,天然石材选择光面、干挂方式施工;
(6)水、电材料使用中档及以上免检材料,符合供水(包括二次供水)、供电部门验收要求,所有供电材料必须满足住户及公共用房的用电负荷,品牌要求如下:
浪涌保护器 |
天津中力、申信、嘉顿威尔、上海森图 |
须在本地主管部门备案 |
节能灯 |
雷士、TCL、欧普、三雄极光、佛山照明 |
公共区域 |
排污泵 |
上海连成、上海凯泉、上海东方、熊猫、上海万合 |
|
(7)住宅进户门为钢质安全门,开启宽度不得小于90cm满足国家相关防火防盗规范要求(猫眼需具备防火功能),住宅公共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疏散楼梯)应进行装饰,满足使用功能;
(8)单元电子门采用不锈钢或仿古不锈钢材质,单元门锁采用磁力锁;
(9)电梯采用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中高档产品,品牌限于在日立(中国)、杭州西奥、上海三菱、通力、奥的斯等选择,且须在芜湖市区有售后维护点。电梯门套等符合国家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
(10)小区安防等智能化系统,须符合行业规范要求,一层要设置钢制防火门,建筑四周安装防爬刺,屋顶设置防攀爬网,高层设置高空坠物摄像头,并通过公安部门验收;
(11)其他建筑材料、装饰、设备等,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3.小区基础设施及构筑物、附属物配套建设要求。
(1)小区基础设施及构筑物、附属物配套建设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小区水电气管网、弱电工程、小区配套雨污水、景观、绿化、照明、沿街建筑物立面亮化、小区永久性围墙、道路、地面停车位、小区大门、小区安全智能化、地下车库安防智能化系统、消防设施等。对于上述小区基础设施及构筑物附属物配套设施,乙方必须根据经江北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和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中的明确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并达到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交付后即可投入正常使用的标准;
(2)小区道路设计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路面为沥青路面,路牙侧石、地砖等达到中档及以上标准;
(3)小区地块绿化及景观建设达到中档及以上标准;
(4)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项目无障碍进出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5)小区实行雨、污分流,住宅(包括阳台下水)及商业下水接入污水管网;
(6)其他配套及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
4.乙方必须按江北新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完善施工图设计,并经图审合格后方可施工,同时将团购房实际建筑面积误差控制在3%以内。房屋竣工交付后,实际测绘面积与施工图(预售)面积之差在3%以内的,甲方与乙方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团购价格据实结算;实际测绘面积大于施工图(预售)面积3%以上的面积部分乙方无偿赠送甲方,小于施工图(预售)面积3%以上的面积部分,乙方按团购价的双倍计价退还甲方。
五、团购交易流程
(一)发布团购公告、报名。本团购公告发布后,意向企业可于2024年10月18日前向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签订《团购意向书》。
(二)缴纳合作意向金。意向企业办理报名手续完毕后,若有意向合作的,于2024年10月18日17时前(不含节假日)到我公司现场交纳合作意向金500万元,若竞得该地块将与我公司签订团购协议,全面履行团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意向企业若参加土地竞买但未竞得或者竞得并签订团购协议的,意向金全额无息退还;若报名后未参加土地竞买或者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要求与我公司签订团购协议的,意向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三)参加土地竞拍,签订团购协议。按照土地出让公告规定参加竞买土地,竞得该地块的企业,在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团购协议。
六、其他规定
1.江北新区西湾花园14-2#和14-3#地块具体情况以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为准。
2.本次团购行为与项目正常开发成本无关。
3.项目内团购房建设开发进度与市场化销售商品房建设开发进度需保持一致。
4. 意向企业未经报名,或者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团购意向书》并交纳意向金的,我公司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团购协议。
5.意向企业自行测算成本,承担交易风险,竞得土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本次商品房团购价款。
6.若竞得企业设立项目公司的,可与我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团购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给该项目公司,竞得企业对项目公司履行团购协议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本次团购只接受现场申请,申请地址为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芜湖市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03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化邦 联系电话:15755385128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芜湖市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03号
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