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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8 08:58 来源: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2月27日18时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升级为橙色,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我区决定执行同步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28日8时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平台公司、各相关部门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284号)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组织力量开展下沉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二、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对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减排措施、道路扬尘减排措施、机动车等移动源减排措施及工业企业各项减排措施。

三、广大市民可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做好防护措施。公众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户外防护,可暂停大型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