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产业集中区综合管理部综合科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301室;邮编:241012;联系电话:0553-288111;电子邮箱:jzqgwh@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江北集中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一是在决策公开中,主动公开集中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情况;二是在执行和结果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集中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招标采购等信息,新增领导活动栏目,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和管委会部门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财政信息公开;四是深化重点领域。强化政策解读,认真落实“五公开”要求,“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采用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等多种形式,从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江北集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和《省江北产业集中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补充)》等文件,切实增强解读效果,方便群众理解。五是加强体制建设,创优营商环境。成立了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江北产业集中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和“四送一服”工作领导小组,加大集中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问题推进力度,对企业提出的企业发展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题会商,提升行政效能,打通重大问题从决策到执行“最后一公里”。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分中心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涉及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市直部门均在分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新增高频、刚需事项52项,新增审批人员、代办员10名,集中区在江北分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综窗受理、一站式办结”,初步实现“江北事、江北办、马上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区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二是坚持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发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的平台作用,每年年初制定并对外公开新闻发布会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活动。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集中区绩效考核体系。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管委会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一是做好新《条例》业务培训,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新《条例》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认同度、知晓度和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二是做好新《条例》宣传解读,制作宣传展板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充分利用新媒体对新《条例》进行宣传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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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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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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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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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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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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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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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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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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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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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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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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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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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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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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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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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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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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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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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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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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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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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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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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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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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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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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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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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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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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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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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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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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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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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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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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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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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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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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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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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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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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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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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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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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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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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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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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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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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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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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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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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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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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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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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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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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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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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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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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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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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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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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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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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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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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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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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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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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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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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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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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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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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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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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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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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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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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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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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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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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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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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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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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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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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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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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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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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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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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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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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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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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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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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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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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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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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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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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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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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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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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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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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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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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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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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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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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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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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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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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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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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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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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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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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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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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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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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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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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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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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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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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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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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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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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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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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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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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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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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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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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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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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但是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提升;二是本级解读发布较少,质量不高;三是主动回应少,回应渠道单一。
2020年,我区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力度,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将加大对本级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及时发布解读信息;三是拓宽回应渠道,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