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加强江北新区规划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9 11:50信息来源: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阅读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依据《中共芜湖市委关于推进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芜市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各项具体任务的协调推动落实,对区域内空间规划、土地利用、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进行统筹。为推进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就规划统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统筹协调区域内空间规划、土地利用、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

、研判和起草过程

参考《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中共芜湖市委关于推进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经过多轮修改,并征求委领导及各部门意见后,于2022419日正式印发。

工作目标

强化江北新区全域统筹工作、高质量规划建设各功能

主要任务

1.明确管理范围。江北集中区规划管理范围为220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10平方公里。沈巷片区托管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托管范围东至临江路、西至新沈路、北至西梁山路、南至淮南铁路线,面积为19.21平方公里;将大龙湾片区西湾园区托管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托管范围东至江北西路、西至西湾路、北至北二路、南至纬五路,面积为13.43平方公里。北湾智能装备制造园由鸠江区负责建设,园区东至前湾东路、西至通江大道、北至芜合高速、南至商合杭铁路线-杭州路,面积为8.83平方公里。

2.明确编制与审批责任。江北集中区负责统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规划编制及相关规划研究工作。经开区负责沈巷片区起步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高新区负责大龙湾片区西湾园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江北集中区负责规划管理范围内其他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类规划编制经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按程序审批后,由各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报江北集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备案。

3.明确监管权限划分。江北新区各片区规划实施监管工作由江北集中区、经开区、高新区分别管理。

六、创新举措

按照“整体托管、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实施规划监管工作。

七、保障措施

经开区、高新区托管范围内规划日常监管工作由各开发区自行负责。规划管理范围内其他区域的日常监管工作由江北集中区负责。

解读机关

解读部门:规划建设部

联系电话:0553-5939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