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管委会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14:55信息来源: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阅读次数: 字体:【  

为提高管委会会议议事决策效率,高频高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现就完善管委会有关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安排。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建立管委会周工作例会制度和重点项目调度会制度。周例会原则上于每周六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可延期。上述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以正式会议通知为准。

二、会议材料准备。管委会周工作例会和重点项目调度会汇报材料要按表格化、清单化形式准备。

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材料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汇报部门报主要领导审定,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安排上会。

三、会议议题要求。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题需在会议召开前2天提交综合管理部,逾期提交的议题顺延至下一次会议。上会议题要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要求,会商、会签手续要完备,对于前期准备不充分的会议材料不纳入议题。

四、会议列席部门。管委会周工作例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参会部门可安排相关人员列席。重点项目调度会参会人员根据调度内容予以统筹安排。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实行候会制,相关议题的列席部门只参加相应议题的讨论,综合管理部、监察室全程列席。会议期间,候会人员在候会室等候通知。

五、会议纪要整理。综合管理部要于会议结束后立即整理会议纪要,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纪要整理送签,在整理之前,汇报单位议题需修改完善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

六、会议事项督办。针对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综合管理部要定期开展督查,书面通报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督查情况纳入管委会对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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