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管委会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14:45信息来源: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阅读次数: 字体:【  

各部门、公司,各派驻单位:

根据委领导要求,为切实推动江北新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提高工作效能,现将管委会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建立督查事项清单机制,将以下事项列入督查清单范围:

1. 上级部门下发的督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省市党代会、市政府工作报告、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等任务分解事项;

2. 管委会领导在有关会议、项目调度、现场办公等方面明确要求的事项;

3. 管委会有关文件、制度规定中需要纳入督查的事项;

4. 有关专项工作任务需要督查的事项;

5. 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督查事项内容要明确、具体、简要,以定量化表述为主,重点围绕任务时限及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二、督查方式

管委会督查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加。

1. 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深入实际,到承办部门(单位)、项目现场检查、了解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促进决策落实。

2. 会议督查。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承办单位抓紧落实决策事项。

3. 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完成督办事项,并书面回复。

三、督查通报

1. 日常督查通报。定期或不定期对承担的常规工作安排情况、完成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2. 重点督查通报。对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专项工作等进行专项督办通报。

3. 相关督查情况作为各类考核奖惩、责问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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