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1 10:58
来源: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作者:何琪慧 浏览次数:
2019年12月31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20〕1号),通报受静稳天气持续控制,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测全省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020年1月1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集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现决定执行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1日15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广大市民可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做好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公众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户外防护,可暂停大型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道路增加清扫、冲洗保洁频次;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