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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30 08:39 来源: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作者:江北产业集中区 浏览次数:

       2019年10月29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9〕5号),通报受源于内蒙古西部的沙尘过程影响,预测全省连片的5个及以上地级城市平均AQI>200将持续3天及以上,符合省级橙色预警(Ⅱ级)启动条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并于10月29日2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要求全省15个市(除黄山市外)应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集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现决定执行省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0月29日2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为遏制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我们倡导:各位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道路增加清扫、冲洗保洁频次;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29日